摘要:白血病药品汇总(三)来那度胺、奥法木单抗、阿仑单抗
(1)适应症:
①多发性骨髓瘤:来那度胺联合地塞米松适用于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来那度胺适用于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的成年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维持治疗。
②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来那度胺适用于治疗因低或中风险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伴缺失5q细胞遗传学异常伴或不伴额外细胞遗传学异常而导致的输血依赖型贫血的成年患者。
③套细胞淋巴瘤:来那度胺适用于治疗既往两种治疗(其中一种包括硼替佐米)后疾病复发或进展的套细胞淋巴瘤成年患者。
④滤泡性淋巴瘤:来那度胺联合利妥昔单抗产品,适用于既往接受过治疗的滤泡性淋巴瘤成年患者。
⑤边缘带淋巴瘤:来那度胺联合利妥昔单抗产品适用于既往接受过治疗的边缘区淋巴瘤的成年患者。
⑥使用限制:来那度胺不适用于也不推荐用于对照临床试验之外的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的治疗。
(2)推荐剂量:
①多发性骨髓瘤:联合治疗:来那度胺的推荐起始剂量为25 mg,每日1次,在重复28天周期中的第1-21天与地塞米松联合给药。对于75岁以上的患者,可降低地塞米松的起始剂量,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在不适合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中,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对于适合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应在含来那度胺治疗的4个周期内进行造血干细胞动员。
②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来那度胺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0 mg,根据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继续或调整治疗,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的来那度胺维持治疗:在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在血液学充分恢复(中性粒细胞计数至少1,000/mcL和/或血小板计数至少75,000/mcL)后开始来那度胺维持治疗。来那度胺的推荐起始剂量为10 mg,每日1次,连续给药(28天周期中的第1-28天),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维持治疗3个周期后,如果能耐受,剂量可增至15 mg,每日1次。
③套细胞淋巴瘤:对于复发性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来那度胺的推荐起始剂量为25 mg,每日1次,在28天周期的第1-21天给药,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根据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继续、调整或中断治疗。
④滤泡性淋巴瘤或边缘带淋巴瘤:来那度胺的推荐起始剂量为20 mg,每日1次,在28天周期的第1-21天给药,与利妥昔单抗联合治疗长达12个周期。关于因利妥昔单抗推荐剂量和因毒性而引起的剂量调整,请参考产品处方信息。
用法:建议患者每天在相同的时间口服来那度胺,可餐后服用也可空腹服用,用水整粒吞服来那度胺胶囊,不得打开、掰开或咀嚼。
(3)剂量调整:
①多发性骨髓瘤治疗期间血液学毒性的剂量调整:建议采用下表1中总结的剂量调整指南来处理3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或其他与来那度胺有关的3或4级毒性。
血小板计数
多发性骨髓瘤患者血小板减少症
血小板 | 推荐疗程 重复28天周期的第1-21天 |
减少到低于30,000/mcL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每周监测全部血细胞计数 |
恢复到至少30,000/mcL | 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来那度胺治疗,每日剂量不得低2.5 mg |
以后每减少到低于30,000/mcL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 |
恢复到至少30,000/mcL | 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来那度胺治疗,每日剂量不得低2.5 mg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中性粒细胞 | 推荐疗程 重复28天周期的第1-21天 |
减少到低于10,000/mcL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每周监测全部血细胞计数 |
恢复到至少10,000/mcL,且中性粒细胞减少是唯一的毒性 | 以每日25 mg或初始起始剂量恢复来那度胺治疗 |
恢复到至少10,000/mcL,有其他毒性 | 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来那度胺治疗,每日剂量不得低于2.5 mg |
以后每减少到低于1,000/mcL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 |
恢复到至少10,000/mcL | 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来那度胺治疗,每日剂量不得低于2.5 mg |
②多发性骨髓瘤治疗期间血液学毒性的剂量调整:建议采用下表2中总结的剂量调整指南来处理3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或其他与来那度胺有关的3或4级毒性。
血小板计数
多发性骨髓瘤患者血小板减少症
血小板 | 推荐疗程 |
减少到低于30,000/mcL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每周监测全部血细胞计数 |
恢复到至少30,000/mcL | 在28天周期的第1-28天,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来那度胺治疗 |
如果在5 mg每日剂量下, 随后降至30,000/mcL以下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在28天周期的第1-21天,剂量不得低于5 mg/天 |
恢复到至少30,000/mcL | 在28天周期的第1-21天,以5 mg每日重新开始来那度胺治疗。在28天周期的第1-21天,剂量不得低于5 mg/天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中性粒细胞 | 推荐疗程 |
减少到低于500/mcL,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每周监测全部血细胞计数 |
恢复到至少500/mcL | 以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来那度胺治疗,在28天周期的第1-28天持续治疗。 |
如果在5mg日剂量下, 随后降至500/mcL以下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在28天周期的第1-21天,剂量不得低于5mg/天 |
恢复到至少500/mcL | 在28天周期的第1-21天,以5 mg 每日恢复来那度胺治疗。在28天周期的第1-21天,剂量不得低于5mg/天 |
③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治疗期间血液学毒性的剂量调整:初始给药剂量为10 mg且出现血小板减少症的患者应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血小板计数:
1)如果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患者在以10 mg/天的剂量开始治疗4周内出现血小板减少症:
如果基线至少为100,000/mcL | |
血小板 | 推荐疗程 |
减少至50,000/mcL以下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 |
恢复到至少50,000/mcL | 每日5 mg恢复来那度胺治疗 |
如果基线低于100,000/mcL | |
血小板 | 推荐疗程 |
下降至基线值的50%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 |
如果基线值至少为60,000/mcL且恢复到至少50,000/mcL | 每日5 mg恢复来那度胺治疗 |
如果基线低于60,000/mcL并恢复到至少30,000/mcL | 每日5 mg恢复来那度胺治疗 |
2)如果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患者以10 mg/天的剂量治疗4周后出现血小板减少
血小板 | 推荐疗程 |
降至低于30,000/mcL或低于50,000/mcL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 |
恢复到至少30,000/mcL(无止血失败) | 每日5 mg恢复来那度胺治疗 |
3)在每日5 mg剂量下发生血小板减少的患者应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如果在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每日5 mg治疗期间发生血小板减少
血小板 | 推荐疗程 |
血小板输注降至低于30,000/mcL或低于50,000/mcL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 |
恢复到至少30,000/mcL(无止血失败) | 每日2.5 mg恢复来那度胺治疗 |
4)初始给药剂量为10 mg且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应按以下方式调整剂量: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如果患者在开始10mg/天开始治疗4周内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
如果基线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至少为100,000/mcL | |
中性粒细胞 | 推荐疗程 |
减少至750/mcL以下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 |
恢复到至少10,00/mcL | 每日5 mg恢复来那度胺治疗 |
如果基线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cL | |
中性粒细胞 | 推荐疗程 |
减少至500/mcL以下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 |
恢复到至少500/mcL | 每日5 mg恢复来那度胺治疗 |
5)如果患者在开始10mg/天治疗4周后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
中性粒细胞 | 推荐疗程 |
减少至500/mcL以下至少7天或降至500/mcL以下伴发热(至少38.5℃)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
|
恢复到至少500/mcL | 每日5 mg恢复来那度胺治疗 |
6)在5 mg/天剂量下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应调整其剂量,如下所示:如果患者在每日5 mg的治疗期间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
中性粒细胞 | 推荐疗程 |
减少至500/mcL以下至少7天或降至500/mcL以下伴发热(至少38.5℃)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
|
恢复到至少500/mcL | 每日2.5 mg恢复来那度胺治疗 |
③套细胞淋巴瘤治疗期间发生血液学毒性时的剂量调整:建议采用下文总结的剂量调整指南处理3级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或血小板减少症或其他与来那度胺相关的3级或4级毒性。
血小板计数
套细胞淋巴瘤治疗期间血小板减少症
血小板 | 推荐疗程 |
减少至低于50,000/mcL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并每周监测全部血细胞计数 |
恢复到至少50,000/mcL | 重新开始使用,剂量比以前的剂量少5 mg。每天的剂量不要低于5 mg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套细胞淋巴瘤治疗期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中性粒细胞 | 推荐疗程 |
减少至低于1,000/mcL至少7天,或 减少至低于1,000/mcL且体温至少38.5℃或 降至500/mcL以下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并每周监测全部血细胞计数
|
恢复到至少1000/mcL | 重新开始使用,剂量比以前的剂量少5 mg。每天的剂量不要低于5 mg |
④滤泡性淋巴瘤或边缘带淋巴瘤治疗期间发生血液学毒性时的剂量调整:建议根据下文总结的剂量调整指南处理3级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或血小板减少症或其他与来那度胺相关的3级或4级毒性。
血小板计数
滤泡性淋巴瘤或边缘带淋巴瘤治疗期间血小板减少症
血小板 | 推荐疗程 |
减少至低于50,000/mcL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每周随访全部血细胞计数 |
恢复到至少50,000/mcL | 如果患者的起始剂量为20 mg/天,则以比既往剂量低5 mg的剂量重新开始来那度胺治疗,每日剂量不得低于5 mg。 |
如果患者的起始剂量为10 mg/天,则以比之前剂量低5 mg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每日剂量不得低于2.5 mg。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滤泡性淋巴瘤或边缘带淋巴瘤治疗期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中性粒细胞 | 推荐疗程 |
减少至低于1,000/mcL至少7天,或 减少至低于1,000/mcL,体温至少38.5℃或 减少至500/mcL以下 | 中断来那度胺治疗并每周监测全部血细胞计数 |
恢复到至少1000/mcL | 如果患者的起始剂量为20 mg/天,则以比既往剂量低5 mg的剂量重新开始来那度胺治疗,每日剂量不得低于5 mg。 |
如果患者的起始剂量是10 mg/天,则以比既往剂量低5 mg的剂量重新开始来那度胺治疗,每日剂量不得低于2.5 mg。 |
⑤针对非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对于判定为与来那度胺相关的非血液学3/4级毒性,当毒性消退至2级或以下时,由医生决定在下一个较低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如果发生血管性水肿、过敏反应、4级皮疹、皮肤剥脱、大疱或任何其他重度皮肤反应,应永久停用来那度胺。
⑥肾损害患者的推荐剂量:
肾功能 (Cockcroft-Gault计算法) | 多发性骨髓瘤和套细胞淋巴瘤的来那度胺联合治疗剂量 | 滤泡性淋巴瘤或边缘带淋巴瘤的来那度胺联合治疗剂量 |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的多发性骨髓瘤和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来那度胺维持治疗的剂量 |
肌酐清除率30-60 mL/min | 10 mg每日一次 | 10 mg每日一次 | 5 mg每日一次 |
肌酐清除率<30 mL/min(无需透析) | 15 mg,隔日一次 | 5 mg每日一次 | 2.5 mg每日一次 |
肌酐清除率低于30 mL/min(需要透析) | 5 mg,每日一次。透析日,透析后给药。 | 5 mg,每日一次。透析日,透析后给药。 | 2.5 mg,每日一次。透析日,透析后给药。 |
1)来那度胺联合治疗多发性骨髓瘤:肌酐清除率为30-60 mL/min时,如果患者可耐受来那度胺10 mg剂量且无剂量限制性毒性,则考虑在2个周期后将剂量递增至15 mg。
2)多发性骨髓瘤以及套细胞淋巴瘤和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的来那度胺维持治疗:基于个体患者的治疗耐受性增加或减少后续来那度胺剂量。
3)来那度胺联合治疗滤泡性淋巴瘤或边缘带淋巴瘤:对于肌酐清除率为30-60 mL/min的患者,2个周期后,如果患者耐受治疗,来那度胺剂量可增加至15 mg。
(1)适应症: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
①与苯丁酸氮芥合使用,用于以前未接受过治疗的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患者,这些患者被认为不适合使用氟达拉宾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
②联合氟达拉宾和环磷酰胺联合治疗复发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
③对于接受了至少两个疗程的复发性或进展性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治疗后出现完全或部分缓解患者的延长治疗
④用于治疗对氟达拉滨和阿仑单抗难治性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
(2)用法用量
1)推荐剂量按照以下时间表稀释并静脉输液给药,本品不能作为静脉推注或皮下注射使用,每次输液前预先用药
a.未经治疗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与苯丁酸氮芥合用的推荐剂量和方案为:
①第1天300毫克,1周后,第8天为1000毫克(此为第一周期)
②在随后的28天周期的第1天服用1000毫克,至少治疗3个周期,直到出现最佳反应,最多治疗12个周期
b.复发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与氟达拉滨和环磷酰胺合用的推荐剂量和方案为:
①第1天300毫克,1周后第8天为1000毫克(此为第一周期)
②随后28天周期的第1天使用1000毫克,最多6个周期
c.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单药延长治疗的推荐剂量和方案为:
①第1天300毫克,1周后的第8天,1000毫克
②7周后1000毫克,此后每8周服用一次,最多2年
d.难治性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推荐剂量为12剂,第1天初始剂量为300毫克
①1周后,每周2000毫克,共7剂(第2次至第8次输注)
②4周后,每4周2000毫克,共4剂(第9次至12次输注)
2)剂量和输注速率调整
a.在有充分监测和治疗输液反应的设施的环境中使用本品
b.在1000毫升0.9%氯化钠注射液中准备所有剂量,以前未治疗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复发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延长治疗:
①初始300毫克剂量:以3.6毫克/小时(12毫升/小时)的速度开始输液
②对于1000毫克的后续输液:以25毫克/小时(25毫升/小时)的速度开始输液,如果在之前的输液中出现3级或以上更高级别的输液相关不良反应,则以12毫克/小时的速度开始输液
③在没有输液相关不良反应的情况下,输液速率可每30分钟增加一次(见表1)不要超过表1中的输液速率
输液开始后的时间间隔(分钟) | 初始300毫克剂量a(毫升/小时) | 后续输液b(毫升/小时) |
0-30 | 12 | 25 |
31-60 | 25 | 50 |
61-90 | 50 | 100 |
91-120 | 100 | 200 |
121-150 | 200 | 400 |
151-180 | 300 | 400 |
>180 | 400 | 400 |
a:初始300毫克:输液持续时间中位数=4.8至5.2小时
b:1000毫克的后续输液:输液持续时间中位数=4.2至4.4
c.难治性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①输液1(300毫克剂量):以3.6毫克/小时(12毫升/小时)的速度开始输注
②输液2(2000毫克剂量):以24毫克/小时(12毫升/小时)的速度开始输注
③输液3至12(2000毫克剂量):以50毫克/小时(25毫升/小时)的速度开始输注
④在没有输液相关不良事件的情况下,输液速率可每30分钟增加一次(见表2),不要超过表2中的输液速率
输液开始后的时间间隔(分钟) | 输液1和2a(毫升/小时) | 后续输注b(毫升/小时) |
0-30 | 12 | 25 |
31-60 | 25 | 50 |
61-90 | 50 | 100 |
91-120 | 100 | 200 |
>120 | 200 | 400 |
a:输液1和2(300毫克和2000毫克):输液的中位持续时间=6.8小时b:后续输液2000毫克:输液持续时间中位数=4.2至4.4小时
4)输液反应的输液速率剂量修改对于任何严重程度的输注反应,中断输液,治疗可以由主治医生自行决定恢复治疗,以下输液速率修改可以作为指南
①如果输液反应消退或保持在≤2级,则根据输液反应的初始等级,进行以下修改后恢复输液1级或2级:以之前输液速率的一半输注;3级或4级:以12毫升/小时的速度输注
②恢复输液后,根据患者的耐受性,可以根据表1和表2提高输液速率
③如果尽管进行了足够的临床治疗,但输液反应的严重程度没有低于或等于2级,则考虑永久停用本品
④永久停止对对本品产生过敏反应的患者的治疗
5)术前用药法患者应在每次输注本品前30分钟至2小时接受以下所有术前用药,见表3,了解每次输液前的用药时间表
既往未治疗的、复发的或延长治疗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难治性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
输液编号 | 1和2 | >3a | 1、2和9 | 3-8 | 10-12 |
静脉注射皮质类固醇(泼尼松龙或同等药物) | 50mg | 0-50mgb | 100mg | 0-100mgb | 50-100mgc |
口服对乙酰氨基 | 1000mg | ||||
口服或静脉注射抗组胺药 | 苯海拉明50毫克或西替利嗪10毫克(或等效物) |
a:在以前未经治疗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中最多输液13次;在复发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中最多输液7次,在延长治疗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中最多输液14次b:如果在后续输注中没有发生3级或更高级别的输注相关不良反应,则在后续输注中可减少或省略皮质类固醇
c:如果输注9没有发生3级或更高的输注相关不良事件,泼尼松龙的剂量可减少50 mg至100mg(或等效剂量)
(3)溶液的制备
①300毫克剂量:从1000毫升的0.9%氯化钠注射液袋中取出并丢弃15毫升,从3个一次性100毫克装本品的瓶中各取出5毫升,加入到袋子中,通过温和反转混合稀释溶液
②1000毫克剂量:从1000毫升的0.9%氯化钠注射液袋中取出并丢弃50毫升,从1个一次性1000毫克的奥法木单抗小瓶中提取50毫升,加入到袋子中,通过温和反转混合稀释溶液
③2000毫克剂量:从1000毫升0.9%氯化钠注射液袋中提取并丢弃100毫升,从2个一次性1000毫克的奥法木单抗瓶中各取出50毫升,加入到袋子中,通过温和反转混合稀释溶液
④在2°至8°C之间储存稀释溶液
⑤没有观察到本品与聚氯乙烯或聚烯烃袋和给药装置之间没有不兼容性
(4)管理说明
①不要将本品与其他药物混合,或与其他药物一起输注
②使用输液泵和给药装置进行给药
③在每次给药前后,用0.9%的氯化钠注射液冲洗静脉注射管线
④在准备后12小时内开始输液
⑤24小时后丢弃准备好的溶液
⑥不要摇晃产品,在给药前,目视检查肠外药物产品是否有颗粒物和变色,本品应该是一种透明到乳白色的无色溶液,如果变色或浑浊,或者存在异物,则不应使用该溶液
(1)适应症:
阿仑单抗适用于治疗成人复发性多发性硬化症(MS),包括复发缓解型疾病和活动性继发性进展型疾病。由于其安全性,阿仑单抗一般应保留给对两种或两种以上治疗多发性硬化症的药物反应不充分的患者使用。
阿仑单抗不建议用于临床孤立综合征(CIS)患者,因为它的安全性。
FDA最新说明书中未说明治疗白血病的适应症,但在NCCN指南中已被用于白血病一线治疗和二线治疗中。
(2)推荐剂量:
①阿仑单抗的推荐剂量为12 mg/天,通过静脉输液给药,共2个疗程。第一个疗程:12 mg/天,连续5天(总剂量60 mg)。
②第二疗程:12 mg/天,连续3天(总剂量36 mg),在第一个疗程后12个月给药。
③在第二个治疗疗程后,可根据需要,在任何先前治疗疗程的最后一次剂量后至少12个月,连续3天每天12 mg(总剂量36 mg)的后续治疗疗程。
【温馨提示】以上方法仅供参考,如果对所购药品的质量存在质疑,建议咨询专业医生或药师,或向相关部门举报。
胶囊剂
5mg|10mg|15mg|25mg
印度natco
存在多发性骨髓瘤和骨髓异常综合症的成人患者。
注射剂
20mg
瑞士诺华
CD20单克隆抗体,用于淋巴细胞白血病及多发性硬化症
注射剂
12 mg/1.2 mL(10 mg/mL)
法国赛诺菲
存在复发-缓解型疾病和活动性继发性进展型疾病的复发型多发性硬化 (MS) 成人患者。
胶囊剂
5mg|10mg|15mg|25mg
Celgene Corporation
来那度胺在多发性骨髓瘤和骨髓异常综合症的成人患者效果明显
2022-05-25 17:05:58
2022-05-27 16:23:38
2023-10-24 10:44:30
2023-10-24 11:09:09
2023-12-05 10:00:56
2023-12-05 10:30:04
2022-05-09 17:33:16
2022-05-09 17:35:09
2022-05-09 17:37:04
2022-05-10 18:3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