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克隆抗体,在多种晚期实体瘤治疗中显著临床获益
1.治疗无法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成人和12岁或以上的儿童患者。2.皮肤黑色素瘤(病理累及淋巴结超过1mm的患者且已经手术切除,包括总淋巴切除)的辅助治疗。3.与纳武单抗联合治疗此前未曾治疗过的中低风险的晚期肾细胞癌患者。4.与纳武单抗联合治疗在氟嘧啶、奥沙利铂、伊立替康等药物治疗后进展的微卫星不稳定(MSI-H)或错配修复缺陷(dMMR)的转移性结直肠癌的成人和12岁或以上的儿童患者。
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3mg/kg静脉注射超过90分钟以上,每3周注射1次,一共4次。如果发生毒性反应,可延迟输注,但所有输注应在首次输注后的16周内完成。辅助黑色素瘤治疗:10mg/kg静脉注射超过90分钟以上,每3周注射1次,一共4次。随后,10mg/kg,每12周注射一次,为期3年或直到证实疾病复发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对于严重的不良反应,应永久停药。肾细胞癌:纳武单抗剂量为3mg/kg,静脉输注30分钟以上,紧接着输注伊匹单抗,1mg/kg,静脉输注30分钟以上,两者需同日输注,每3周1次。4次联合输注后,改为纳武单抗单药治疗,方案为240mg每次,每2周1次或480mg每次,每4周1次。微卫星不稳定(MSI-H)或错配修复缺陷(dMMR)的转移性结直肠癌:伊匹单抗剂量为1mg/kg,静脉输注30分钟以上,紧接着输注纳武单抗,3mg/kg,静脉输注30分钟以上,两者需同日输注,每3周1次,持续4次或直到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或疾病进展。
>10%:皮炎免疫介导的表现(高达70%)疲劳(41%)腹泻(32%)瘙痒症(31%)皮疹(29%)1-10%:结肠炎(8%)免疫介导的小肠结肠炎(7%)免疫介导的肝炎(2%)内分泌病(1.8%)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性腺机能减退和甲状腺机能减退<1%:神经免疫介导的表现(例如,格林–巴利,外周运动神经病)眼部免疫介导的表现(如葡萄膜炎,虹膜炎)肾病免疫介导的表现(肾炎)肺免疫介导的表现(肺炎)其他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1%)包括肾炎,肺炎,脑膜炎,心包炎,葡萄膜炎,虹膜炎和溶血性贫血脑膜炎心包炎心肌炎血管病颞动脉炎血管炎风湿性多肌痛结膜炎睑炎巩膜外层炎巩膜炎白细胞碎裂性血管炎多形性红斑银屑病胰腺炎关节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上市后报告: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嗜酸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DRESS综合征)免疫系统疾病:移植物抗宿主病
无
2℃-8℃低温保存,不要冻结。避光保护小瓶。
1.治疗无法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成人和12岁或以上的儿童患者。 2.皮肤黑色素瘤(病理累及淋巴结超过1mm的患者且已经手术切除,包括总淋巴切除)的辅助治疗。 3.与纳武单抗联合治疗此前未曾治疗过的中低风险的晚期肾细胞癌患者。 4.与纳武单抗联合治疗在氟嘧啶、奥沙利铂、伊立替康等药物治疗后进展的微卫星不稳定 (MSI-H)或错配修复缺陷(dMMR)的转移性结直肠癌的成人和12岁或以上的儿童患者。
未开封36个月
注射剂
美国施贵宝
免疫介导性小肠结肠炎:监测病人有无小肠结肠炎(如腹泻、腹痛、大便粘液或血,有无发热)和肠穿孔(如腹膜征、肠梗阻)的症状和体征。对于有症状的患者,排除感染性病因,并考虑对持续或严重症状进行内镜评估。在糖皮质激素难治性免疫介导性结肠炎患者中,巨细胞病毒(CMV)感染/再激活已被报道。在糖皮质激素难治性结肠炎的病例中,考虑重复感染性检查以排除其他病因。如果排除了其他原因,在皮质类固醇治疗中应考虑在皮质类固醇难治性免疫介导性结肠炎中添加替代性免疫抑制剂或替代皮质类固醇治疗。 免疫介导性肝炎:监测肝功能试验(肝转氨酶和胆红素水平),并在每次给药前评估患者肝毒性的症状和体征。对于肝毒性患者,排除传染性或恶性原因,增加肝功能检测监测频次,直至解决。 免疫介导性皮炎/皮肤不良反应:监测患者有无皮炎的症状和体征,如皮疹和瘙痒。除非确定了其他病因,否则皮炎的症状或体征应被视为免疫介导的。 免疫介导神经病变:监测运动或感觉神经病变的症状,如单侧或双侧无力、感觉改变或感觉异常。对有严重神经病变(干扰日常活动)如Guillain-Barré-like(格林-巴利)综合征的患者永久停用伊匹单抗。对严重的神经病变进行适当的医疗干预。对于严重的神经病变,考虑以1-2mg/kg/天的强的松或等效剂量开始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对中度神经病变(不干扰日常活动)患者停止给予伊匹单抗。 免疫介导的内分泌病变:监测患者垂体炎、肾上腺功能不全(包括肾上腺危机)和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患者可能会出现疲劳、头痛、精神状态改变、腹痛、异常的排便习惯和低血压,或可能类似于其他原因的非特异性症状,如脑转移或潜在疾病。除非发现其他病因,否则内分泌疾病的症状或体征应被视为免疫介导的。 免疫介导性肺炎:监测患者的影像学征象和肺炎症状。对于中度(2级)或更严重(3-4级)的肺炎,以1-2mg/kg/天强的松当量的剂量给予皮质类固醇,然后皮质类固醇逐渐减量。对有中重度症状和体征的患者停止用药。因危及生命的(4级)肺炎而永久停止伊匹单抗治疗。 免疫介导性肾炎与肾功能不全: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定期监测患者血清肌酐水平。给予1-2mg/kg/天强的松当量的皮质类固醇,然后用皮质类固醇减量。对中度(2级)或重度(3级)血清肌酐升高的患者,给予0.5至1mg/kg/天的皮质类固醇,如果病情恶化或没有改善,则增加皮质类固醇至1至2mg/kg/天。对有中重度症状和体征的患者停药。因危及生命(4级)的血清肌酐升高而永久停用伊匹单抗。 免疫介导脑炎:对神经系统症状患者的评估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与神经科医生会诊、脑部核磁共振成像和腰椎穿刺。对有新发中重度神经系统症状或体征的患者停用伊匹单抗,并评估以排除传染性或其他导致中重度神经功能恶化的原因。如果排除了其他病因,对免疫介导性脑炎患者给予1至2mg/kg/天强的尼松当量的皮质类固醇,然后逐渐减量。因免疫介导的脑炎永久停药。 输液相关反应:纳武单抗和伊匹单抗可发生严重的输液相关反应。对有严重或危及生命的输液相关反应的患者停用伊匹单抗。轻度或中度输液相关反应患者中断或减慢输液速度。 胎儿毒性:根据其作用机制和动物实验数据,伊匹单抗给孕妇服用可对胎儿造成伤害。在动物生殖研究中,从器官发生到分娩给食蟹猴使用伊匹单抗导致流产、死产、早产(相应的出生体重较低)的发生率较高。伊匹单抗在妊娠中晚期的作用可能更大。告知孕妇胎儿的潜在危险。建议女性在使用含伊匹单抗的方案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使用伊匹单抗后的3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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