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喹替尼是一种具有高度选择性的肿瘤血管生成抑制剂,其主要作用靶点是VEGFR激酶家族VEGFR1,VEGFR2及VEGFR3。呋喹替尼可抑制VEGFR磷酸化,从而抑制肿瘤血管生成,最终抑制肿瘤生长。
本品主要成份为呋喹替尼。
化学名称:6-(6,7-二甲氧基喹唑啉-4-氧)-N,2-二甲基苯并呋喃-3-甲酰胺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1H19N3O5
分子量:393.39
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接受过氟尿嘧啶类、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为基础的化疗,以及既往接受过或不适合接受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治疗、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治疗(RAS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mCRC)患者
本品需在有经验的抗肿瘤医生指导下使用。
每次5mg(1粒,每粒含5mg呋喹替尼),每日1次;
连续服药3周,随后停药1周(每4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口服,需整粒吞服。
建议每日同一时段服药,如果服药后患者呕吐,无需补服;
漏服剂量,不应在次日加服,应按常规服用下一次处方剂量。
持续按治疗周期服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在用药过程中医生应密切监测患者,根据患者个体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调整用药,包括暂
停用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用本品。
剂量调整应遵循先暂停用药再下调剂量的原则。
暂停用药后,如不良反应在1周内恢复至≤1级,则继续按原剂量服用;
如2周内恢复至≤1级,建议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剂量:第一次调整剂量至每日4mg(4粒,每粒含1mg呋喹替尼);
第二次调整剂量至每日3mg(3粒,每粒含1mg呋喹替尼);
若每日3mg仍不耐受,则永久停药。
剂量调整总体原则见表1;
最常见的手足皮肤反应(或掌跖红肿疼痛综合征)的剂量调整原则详见表2。
三项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呋喹替尼组患者的所有级别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为97.4%,最常见(发生率≥20%)的药物不良反应为高血压、蛋白尿、手足皮肤反应、发声困难、出血、转氨酶升高、甲状腺功能检查异常、腹痛/腹部不适、口腔黏膜炎、疲乏/乏力、腹泻、感染、血胆红素升高以及食欲下降。
在接受呋喹替尼治疗的患者中,3级或以上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1.3%,常见(发生率≥2%)的≥3级的药物不良反应为高血压、手足皮肤反应、蛋白尿、血小板计数降低、肝脏功能异常、血胆红素升高、腹痛/腹部不适、腹泻、疲乏/乏力、食欲下降以及出血。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严重活动性出血、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未愈合的胃肠穿孔、消化道瘘患者禁用。重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24个月
胶囊剂
临床研究中观察到本品可能增加出血的风险,引起的出血主要包括消化道出血、血尿、鼻衄、咯血、齿龈出血等;
涉及消化道和呼吸道的出血有致命结局的病例报告。
临床医生用药时应密切关注出血风险,需常规监测患者的血常规和凝血指标,尤其对在治疗期间服用抗凝剂(如华法林)的患者,需增加凝血指标如国际标准化比值(INR)的监测频率。
一旦患者出现需要紧急医学干预的出血迹象,应考虑永久停用本品(见【用法用量】)。
对于本品用药前有潜在出血风险的患者,如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或凝血酶原时间(PT)超出1.5倍正常值上限、大手术后一个月内等,应慎用本品。
对于存在严重活动性出血、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的患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临床研究中观察到本品可能增加感染的风险,最常见的是上呼吸道感染和尿路感染,其中肺部感染有致命结局的病例报告。
对于本品用药前有严重感染的患者,需在感染得到有效控制后才能开始服用本品。
在治疗期间发生3级及以上的感染时,需暂停本品直至感染得到有效控制。
临床研究中观察到本品可能引起转氨酶升高、血胆红素升高及肝脏功能异常,多数为1-2级,尚未有药物性肝损伤的报告。
在本品用药前需检测肝功能(转氨酶和胆红素),治疗期间需常规监测肝功能。
当患者在用药期间出现≥3级转氨酶升高或有临床指征时,应根据情况及时暂停、减量或永久停用本品,积极实施保肝处理并严密监测肝功能,监测频率可增加至每周或每两周一次,直至转氨酶恢复到1级或用药前水平(见【用法用量】)。
因本品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的临床数据,故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本品。
临床研究中观察到本品可能增加高血压的风险,多为1-2级,无4级高血压或高血压危象发生。
临床研究中,高血压多在服药后10天左右出现,经过常规降压治疗通常可得到良好的控制。
3级的高血压经过积极降压处理或剂量调整后基本能恢复至1级或用药前水平。
在本品用药前需将患者血压控制至理想水平(<140/90mmHg);
治疗期间需常规监测血压,前三个周期每周一次,以后每周期一次,有临床指征时可增加血压测量频率。
(以上信息来源于中国药监局药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