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妥珠单抗使用前需要进行配置,并且在配置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一些地方,具体如下:
使用、处理和处置的特殊说明
稀释说明
为避免用药错误,务必检查药瓶标签以确保所制备和使用的药品是帕妥珠单抗,帕妥珠单抗仅供单次使用,静脉输注,帕妥珠单抗不含抗菌防腐剂,必须确保已制备输液的无菌性,帕妥珠单抗应由专业医疗人员采用无菌技术制备静脉输注溶液:
1、使用无菌针头和注射器从西林瓶中抽出 14mL 帕妥珠单抗浓缩液,注入于 250mL 0.9% 氯化钠 PVC 或非 PVC 聚烯烃输液袋中稀释,勿将生理盐水从输液袋中抽出,
2、起始剂量需要使用两瓶帕妥珠单抗,稀释后溶液浓度约为 3.0mg/mL,后续剂量使用一 瓶帕妥珠单抗,稀释后溶液浓度约为 1.6mg/mL
3、应轻轻倒置输液袋以混匀溶液,请勿振摇,避免起泡。
4、注射用药物在给药前应进行目视检查,以查看有无颗粒和变色
5、一旦制备好输液,应立即输注。
配伍禁忌
1、不得使用 5%葡萄糖溶液稀释帕妥珠单抗,因其在 5%葡萄糖溶液中的化学和物理性质不稳定
2、未观察到帕妥珠单抗与聚氯乙烯、聚乙烯或非 PVC 聚烯烃袋之间存在不相容性
3、帕妥珠单抗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或使用其他药物稀释
帕妥珠单抗图片
除此之外,大家可能还关心帕妥珠单抗的推荐剂量,由于帕妥珠单抗对于乳腺癌不同时期的推荐剂量并不相同,小编在这里全给大家列举出来:
帕妥珠单抗的推荐剂量
1、使用前注意
只有在具有癌症患者治疗经验的专业医疗人员的监护下才能给予帕妥珠单抗治疗,用任何其他生物制品代替本品须经处方医师同意,帕妥珠单抗必须由专业医疗人员稀释后静脉输注给药,不得采用静脉内推注或快速注射
2、转移性乳腺癌和早期乳腺癌的推荐剂量/给药方案
(1)帕妥珠单抗的推荐起始剂量为840 mg,静脉输注60分钟,此后每3周给药一次,给药剂量420 mg,输注时间30~60分钟,在每次完成帕妥珠单抗输液后,建议观察30~60分钟,观察结束后可继续曲妥珠单抗或化疗治疗
(2)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必须分别依次给药,但两者可按任意顺序给药,曲妥珠单抗与帕妥珠单抗联合使用时,建议遵循3周疗程,即曲妥珠单抗的起始剂量为按体重计8 mg/kg,静脉输注90分钟,此后每3周一次,剂量为按体重计6 mg/kg,静脉输注30~90分钟
(3)对于接受紫杉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给药应先于紫杉类药物
(4)多西他赛与帕妥珠单抗联合使用时推荐起始剂量为75 mg/m2,根据所选择的方案以及对于起始剂量的耐受性,可将多西他赛剂量升高至100 mg/m2
(5)如果与卡铂为基础的化疗方案联合,多西他赛的剂量应一直为75 mg/m2(无剂量升高)
(6)当辅助治疗为紫杉醇与帕妥珠单抗联合时,推荐紫杉醇为80 mg/m2周疗,总计12周
(7)对于接受蒽环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应在完成完整蒽环类药物治疗方案后给予
2、转移性乳腺癌
帕妥珠单抗与曲妥珠单抗和多西他赛联合使用,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即使终止多西他赛治疗,帕妥珠单抗与曲妥珠单抗的治疗仍可继续
3、早期乳腺癌
(1)用于术前新辅助治疗时,建议患者接受3-6个周期的帕妥珠单抗治疗,具体取决于曲妥珠单抗和化疗联合治疗所选的方案
(2)用于术后辅助治疗时,本品应联合曲妥珠单抗每3周一次治疗,持续用药1年(最多18个周期)或至疾病复发或发生无法耐受的毒性(以先发生者为准),与含蒽环类和/或紫杉烷类标准化疗构成早期乳腺癌的完整治疗方案
(3)本品联合曲妥珠单抗治疗应在含紫杉类药物治疗的第1个周期第1天开始使用,即使化疗停药,也应继续完成为期1年的曲妥珠单抗和帕妥珠单抗治疗
(4)在新辅助治疗时开始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在辅助治疗时应继续接受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以完成1年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