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加替尼药品图,药队长现货供应
间质性肺病(ILD)/非感染性肺炎
使用布格替尼曾发生与间质性肺病 (ILD)/非感染性肺炎一致的重度、危及生命和致死性肺部不良反应。应监测新的呼吸道症状或恶化的呼吸道症状(例如,呼吸困难、咳嗽等),尤其是在开始布格替尼治疗的第一周。出现新的呼吸道症状或恶化的呼吸道症状患者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并及时评价间质性肺病(ILD)/非感染性肺炎或其他呼吸道症状原因(如肺栓塞、 肿瘤进展和感染性肺炎)。
高血压
在布格替尼治疗前应控制血压。在布格替尼治疗 2 周后监测血压,此后至少每月监测 一次。如果尽管接受了最佳抗高血压治疗,仍发生 3 级高血压,则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 消退或改善至 1 级后,以相同剂量继续布格替尼治疗。对于 4 级高血压或 3 级高血压复发,考虑永久停止布格替尼治疗。
心动过缓
对于症状性心动过缓,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并评估已知可引起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如果发现并停用已知可引起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或对该药进行了调整剂量,则在症状性心动过缓消退后以相同剂量继续布格替尼治疗,否则,在症状性心动过缓消退后应降低布格替尼剂量。如果未发现有影响的合并用药,则如发生危及生命的心动过缓应永久停用布格替尼。
视觉障碍
建议患者报告任何视觉症状,出现新的或恶化的 2 级或以上视觉症状的患者,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并进行眼科评价。在 2 级或 3 级视觉障碍恢复至 1 级严重程度或基线时, 应降低剂量继续布格替尼治疗,如发生 4 级视觉障碍应永久停止布格替尼治疗。
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
建议患者报告任何原因不明的肌肉疼痛、压痛或无力。在布格替尼治疗期间应监测 CPK 水平,如果发生 3 级或 4 级 CPK 升高伴 2 级或以上肌肉疼痛或无力,应暂停服 用布格替尼。
胰酶升高
在布格替尼治疗期间监测脂肪酶和淀粉酶,如果发生 3 级或 4 级胰酶升高,应暂停布格替尼治疗。
高血糖症
开始使用布格替尼前评应估空腹血清葡萄糖,此后定期监测。根据需要开始或优化降糖药物治疗。如果通过最佳医疗管理仍无法充分控制高血糖,则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直至 充分控制高血糖,
胚胎-胎儿毒性
应告知育龄期女性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应建议育龄期女性在布格替尼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至少 4 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非激素避孕措施。建议有生育能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在治疗 期间和布格替尼末次给药后至少 3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以上内容参考自布格替尼片中文说明书 2022.03版)